12月25日,我院完成公司制改革,更名为“湖南省冶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1-11 来源:本站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集团公司有关公司制改革文件精神,2017年12月25日,我院依法完成公司变更登记,更名为“湖南省冶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湘国资法规〔2017〕177号文《湖南省国资委关于调整湖南省冶金材料研究院委托监管的通知》,2017年6月14日,我院划到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同时,《通知》要求集团公司指导我院完成公司制改革及相关整合工作。此次公司制改革、整合重组任务比较紧,自2017年6月5日以来,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多次莅临我院调研、指导工作。我院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对我院的企业制改革和整合工作:制定了公司制改革方案,于8月23日上报集团公司,9月27日职代会选举出职工监事;9月30号改革方案得到省国资委批复;12月21日集团公司通过《湖南省冶金材料研究院公司章程》,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监事成员;12月25日完成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工作。

我院完成公司制改革工作,是贯彻落实全省国资委系统深化国企改革工作推进会上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重点目标任务部署,是我院改革发展历程中重要的篇章。这为促进我院轻装上阵、集中资源做强主业、适应当前社会和市场的发展要求、提高整体活力奠定了良好基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将在集团公司的指导下,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制运行,巩固、提升和发展现有支柱产业;从增量引入、新项目开始试点,利用好资本与技术相结合的优势,稳步有序地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持股试点工作,积极推动我院的技术升级、成果转化与产业发展。

感谢集团公司和各界朋友的支持,感谢这几个月来为公司制改革工作做出贡献的职工们,未来我们同奋进,共创公司繁荣!

图片1.jpg

 


免责声明:本站支持广告法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极限化违禁词",如不慎出现仅限本站范围内对比,不支持以任何"违禁词”为借口举报我司违反《广告法》的变相勒索行为!
本站部分素材来源互联网,以传播信息为目的进行转载,如涉及版权请直接与客服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